1 .承担抗生素药品的检验、技术审核和复核检验及各类检品的无菌检查、微生物限度检查;承担抗生素注册药品的技术考核、质量标准审核、方法学验证等工作。
2 .开展相关科研工作。
3 .承担国家药品标准的起草、复核、修订任务及抗生素标准品、对照品的协作标定工作。
4 .负责省内市级药检所及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部门质检机构的业务指导;协助研究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。
5 .负责本科室检验用标准品、对照品使用计划的制定及管理工作。
6 .负责检定用菌株、实验用培养基及无菌室的管理工作。
7 .承担相关作业指导书、标准操作规程、仪器核查规程的起草、修订工作。
8 .参加实验室间比对、能力验证等质量控制工作。
9 .承担相关人员的培训任务。
10 .完成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