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.负责全所业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工作。
2 .负责全省药检系统的业务指导,起草系统业务工作计划和总结。
3 .起草全所业务工作总结,制定全所业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4 .承担各类检品的接收、下样、留样管理及报告书的审核、打印、校对、发出工作;并负责各类检品业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。
5 .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沟通与协调工作。
6 .组织国家药品标准的起草、复核、修订工作;组织中检所委派的标准操作规程的起草、复核、修订工作;负责国家标准品、对照品协作标定的组织管理工作;负责检验标准受控的管理工作。
7 .承担药品注册检验中药品标准复核意见的审查及上报函的起草、发出。
8 .检验原始记录、检验报告书的规范化管理。
9 .有关业务工作的对外接待、联络。
10 .协助人事教育科制定全所业务培训计划及实施相关工作。
11 .完成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岗位设置:主任、 副主任 、业务主管、 审核员、 收样员3人、 校对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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